
最高行政法院昨(20)日判決撤銷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(三接)2018年的海岸利用許可,成為《海岸管理法》2015年施行以來,首宗遭法院撤銷的海岸利用許可。最高行認定,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(海審會)當年未完成生態衝擊、彌補及復育等法定審查,即核發許可,屬於違法。
中油表示,此次撤銷的許可不涉及核心施工區,不影響三接外擴防波堤施工。本案義務律師則認為,這次判決是一個明確示範海岸管理審查應如何進行的典範。
2018年的許可遭撤銷後,會如何影響工程和營運?接下來會啟動哪些行政程序?本案對另一起「三接外推訴訟案」又會有什麼影響?《環境資訊中心》整理判決內容,並訪問本案義務律師,釐清這起首宗海岸利用許可撤銷案的後續影響。

三接推動近十年 法院首度撤銷海岸利用許可
三接位於桃園觀音的觀塘工業區,是台灣繼高雄永安、台中港之後的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。中油自2016年開始推動三接,增加北部天然氣接收及供應,並供應鄰近的台電大潭電廠。由於位處《海管法》劃定的海岸特定區位,開發須申請「海岸利用許可」,由內政部海審會確認案件符合各項法定條件後,許可才能核發。
最高行指出,2018年海審會將三接部分生態衝擊事項留待後續環評、工業港海岸利用許可等程序處理,也未審議中油增訂的保育計畫是否有效;此外,海審會雖認定三接使用自然海岸符合「最小需用原則」,卻未確認生態損失的彌補、復育措施是否符合要求。最高行因此認定,內政部尚未完成法定審查即核發許可,屬於違法,撤銷2018年的海岸利用許可。
本案義務律師、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陳憲政表示,許可遭撤銷後,原處分機關原則上應「重為處分」。然而,距離2018年原處分已過8年,若重新審查應採用最新資料。至於如何進行,他指出,「這是第一案,所以大家可能都還在邊做邊摸索。」

三接海岸利用許可為何遭撤銷?
三接不只一場官司
三接案自2016年推動以來,由於選址海域有藻礁分布,曾經歷數次調整,也取得不同海岸利用許可,相關行政訴訟也不只一件。此次遭最高行撤銷的,是2018年內政部核發的95.4公頃「第一階段開發計畫─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」。
後續中油調整開發計畫,內政部於2019年3月另核發811.24公頃「桃園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」及24.5公頃「觀塘工業區(第一階段開發計畫-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)第一次變更」兩項海岸利用許可。2021年「珍愛藻礁」公投後,內政部2022年又核准三接外推的「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第一次變更」海岸利用許可。針對上述許可,都有環團及居民另案提起行政訴訟。
中油表示,此次遭撤銷的許可並不涉及三接核心施工區域,不影響目前的外擴防波堤施工。針對外擴防波堤部分,環團已另案提出訴訟,目前由法院審理中。中央社報導,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,將請中油提交資料,再提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審查。「讓此案能符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內容」。
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、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則發布聯合聲明表示,內政部接下來若重為處分,應不予許可。環團也呼籲桃園市政府,應擴大劃設藻礁保護區,同時經濟部須檢討天然氣能源政策,環境部也應退回目前已進入環評程序的「三接二期」案件。

律師:本案具典範意義 海審會不能直接沿用環評結果
「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典範,明確告訴大家《海岸管理法》的海岸審查到底該怎麼審。」陳憲政表示,本案是《海岸管理法》2015年施行後,首宗海岸利用許可遭法院撤銷的案例。最高行也在判決理由中明確要求,海審會不能直接沿用環評結果,而是必須依《海岸管理法》進行實質審查。
他表示,此次判決只撤銷2018年的海岸利用許可,法律效果會延伸到多遠,是否影響審理中的三接外推訴訟案,仍尚待觀察。不過他指出,「最高行判決撤銷的理由,我們認為是可以一體適用的。」
本次判決是否將影響後續施工及營運?陳憲政表示,通案來看,當行政處分已執行或中途遭法院撤銷,行政法仍賦予政府可依「公共利益」進行裁量。儘管最終未必能停工、或回復已施作的部分,「行政機關必須要為此負起行政責任」。「但到底什麼最重要?是環境、能源,還是經濟?每個人會有很不一樣的想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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