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自稱是「成大釣魚社」第一屆副社長的林姓網友在Threads發文,強調發這篇文是個人意願,並非社團立場,踢爆此次到228公園釣鱷雀鱔引發爭議的2位民眾,其中一人姓陳,是成大釣魚社創始社長,且臉書粉專帳號也是他所創立,因社團與他個人帳號連動,才能不經其他幹部審核就直接發文,對方畢業後的後續交接也僅是開放發文、回訊息權限給下屆幹部,而幹部們並無修改帳密之權力。
原PO同時貼出群組對話截圖爆料,上個月陳男就曾到台南公園做過類似事件,當時提醒對方可能會被檢舉,且個人行為不應使用社團帳號發文,但陳男仍堅持此舉可以為社團「帶來流量」,並表示若出事只要撇清「非現任社員」所為即可,讓其他人都無可奈何。原PO也強調,社團上課時都有提醒大家要合法且友善釣魚,但這些規範並未有強制力,社團也僅能勸導,無法有效懲處。
針對事件,北市公園處表示將依照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六條對2位行為人各處以3600元罰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