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調查扣相關證物,追查花蓮縣政府督導散鄉公所疏散民眾過程是否有疏失,檢方訊後,認為李葳涉犯刑法第276 條的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,但尚無羈押必要,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進行,除以10萬元將他交保,並以科技設備監控、限制住居及出境、出海。
由於花蓮縣長徐榛蔚在本案也遭外界不斷砲轟,認為她明知有颱風要來,卻依然率團先後出訪,直到內政部長劉世芳通知,才臨時更改行程決定返國,災民也批縣府做得不夠好,還有部落族人忍不住怒轟「荒腔走板」、第一次覺得當花蓮人很可憐。至於本案其他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,檢調仍會持續深入調查,以維護社會公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