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中心/周孟漢報導
每當身邊有親友出現經濟困難時,不少人會出於情面借錢,好讓對方渡過難關,但最可怕的就是,借錢時一副面孔,還錢時卻玩起「失蹤秀」,甚至擺爛不還,讓原本的善意變成一肚子悶氣。對此,律師蘇家宏特別點破,面對賴皮的債務人其實不必動怒,只要懂得運用「法律3手段」,不僅能討回公道,還能讓這筆無息借款,搖身一變成為年利率5%的合法收益,讓對方為自己的拖延付出代價。

蘇家宏律師近日透過臉書發文,分享了朋友借錢不還時,讓欠債變「5%定存」的3個法律動作:
1、「定期催告」
若借款時未約定還款日,債權人絕不能枯等,「一定要定期催告他還款」,蘇家宏指出「通常我們都會用存證信函催告還款,朋友收到存證信函後,如果到時還不還,你朋友就要付法律上『遲延責任』,依法要支付遲延利息,法定遲延利息為年利率5%」。

2、「提起返還借款的訴訟」
蘇家宏提醒,若對方收到存證信函後依舊賴皮,即便他要付法定遲延責任,但是債權人仍然沒有強迫他還款的權利,「這時候要透過法律的程序來強迫他負責任,可以聲請支付命令要求他還款,或直接提起返還借款的訴訟要他還款,法院審理後認為朋友借錢不還,就會判決朋友還錢並支付遲延法定利息,還有你預付的裁判費」。

3、「定期聲請強制執行」
蘇家宏強調若對方拿到判決書,確定「要還錢」後依舊賴皮,債權人即可持確定的判決書或支付命令,直接向法院聲請「強制執行」,這一步等於是請出公權力當靠山,直接查封對方名下的財產,透過法院公權力拿回借款本金、利息等等,讓法律成為追債路上最有力的最終手段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