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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務院發布1地旅遊警示!拒交手機密碼就算犯罪 陸委會也曾示警

更新時間:2026/03/27 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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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時中心/黃于庭報導

香港政府近日修改《國家安全法》實施細則,若旅客拒絕提供手機、電腦等電子設備密碼,均屬刑事犯罪,最高可判刑1年;且該法不僅限於香港公民,而是限制所有在港人士。對此,美國國務院今(27)日對香港發布旅遊警示;而我國陸委會先前也曾提醒,新規變本加厲限縮自由與人權,國人前往港澳應深思。

美國國務院提到,港版《國安法》適用所有在港人士,無論抵達香港國際機場,還是僅經香港國際機場轉機,所有美國公民都包在內。此外,香港政府執法權力再度擴大,可扣押任何其聲稱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電子設備,作為證據。

因此,美國國務院提醒,若遭逮捕或拘留,請聯絡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,或至「智慧旅行者登記計劃」(STEP) 註冊個人資料,接受來自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的提醒和訊息。

另也鼓勵經常出國的親朋好友註冊STEP,可選擇接收單次旅行提醒,抑是選擇長期接收其親人正在訪問、居住特定國家提醒。最後,也可關注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的社群媒體帳號,以獲得最新資訊。

事實上,我國陸委會也曾提醒,港方修法規定包含:不提供電子設備密碼即屬違法,最高可處1年監禁並罰款10萬港幣、海關人員可將具煽動意圖的可疑物品充公、授權警務處可要求網路平台或服務商移除涉嫌危害國安的內容、任何人與境外勢力有聯繫,都可被視為該境外勢力的代理人,需向調查單位提供涉港活動資料。

陸委會直指,新規不僅限縮香港的自由與人權,也讓香港的旅遊、營商、交流環境風險再度升高,影響香港國際聲譽。另也呼籲國人,赴港前應審慎思考,如確有必要前往,行前請瀏覽赴港澳相關提醒及注意事項,並至「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」登錄,以利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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