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分署表示,該租車公司因聘僱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依規定停讓行人,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6000元罰鍰,逾期仍未繳納,故案件移送行政執行。
執行官受理後依法調查公司財產及欠款狀況,發現除了交通罰鍰外,公司名下多輛車輛還積欠使用牌照稅,並欠繳勞保及健保費等公法債務,總金額達235萬餘元,隨即依法扣押公司對外應收帳款,成功執行127萬餘元。
桃園分署指出,公司營運資金遭扣押後,游姓負責人主動出面申請分期繳納欠款。扣除已執行取得的127萬餘元後,仍有約108萬元尚未清償。為確保國家債權,桃園分署除查封公司名下一輛車輛作為擔保外,也要求負責人擔任擔保人,經評估其清償能力後,同意剩餘欠款分18期繳納。
桃園分署提醒,行政執行案件並非僅追討單一欠款,交通罰鍰、稅捐、勞保費及健保費等公法債務,都可能一併納入執行範圍。若民眾或企業確有經濟困難,應主動向相關機關申請分期繳納,避免因逾期未繳,導致存款、應收帳款、車輛等財產遭扣押、查封甚至拍賣,造成更大損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