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得比特檢還狠! 法官痛斥「親衛政變」:大搞叛亂
根據韓媒報導,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3庭今日下午在417號大法院進行宣判。法官在量刑理由中痛批,朴成宰當時身為法務部長,本該肩負守護憲法的更沉重責任,卻因為幻想著「內亂可能會成功」,徹底無視自身職務與法律責任,毅然選擇加入叛亂陣營。
法官強調:「這種由上而下的內亂對國家危害極其巨大,過去針對底層發起內亂的判例,根本無法作為本次的減刑標準。」因擔心其有湮滅證據之虞,法官當庭下令將他逮捕收押。
罪證確鑿! 盤點前法務部長「四大護航政變」惡行
法院一審認定朴成宰在戒嚴期間的所有內亂指控全部有罪,其護航與協助政變的具體惡行包括:
- 提前知情:在總統正式宣布戒嚴前,已在總統辦公室聽取相關布告令的說明,具備破壞憲政的犯罪意圖。
- 部署接管:戒嚴宣布後,立刻召集法務部高層幹部會議,命令負責出境管制的人員進入緊急待命,並全面盤點矯正設施(監獄)的收容容積。
- 打壓反對派:密謀派遣檢察官加入聯合搜查本部,企圖協助尹錫悅壓制反對勢力、阻止國會解嚴。
- 洗白罪行:在戒嚴宣告失敗被強制解嚴後,第一時間指示法務部檢察科,緊急撰寫「將戒嚴行為正當化」的護航洗白文宣。
刑期超越國務總理 恐成政變集團「最慘代價者」
朴成宰遭重判25年,其刑期不僅超越了內亂罪的其餘共犯,甚至比政府二把手、前國務總理韓德洙還要重。 相較於其他共犯:
- 前國務總理韓德洙:一審獲判23年(二審減刑至15年)。原因在於他雖在事後簽署了戒嚴令,但隨後反悔。
- 前行政安全部長行政安全部長官:一審判7年、二審判9年。因其僅是單純執行切斷部分媒體斷水斷電的命令。
法律專家分析,朴成宰之所以被判最重,是因為他不僅配合執行,甚至在政變失敗後還意圖「試圖為政變洗白」,介入程度極深,被法官視為政變的核心大腦之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