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行凶的賴嫌被警方帶回警局後,全程低著頭,不願多說,警方則動之以情、道德勸說,希望他主動說出真相。負責偵訊的刑警告訴他:「小李在鐵桶裡16年,那麼久沒被發現,是他欠你的!當年是他對不起你,也是他欠你的,但是16年後,他的屍骨被發現,表示他欠你的已經還完了,現在只剩你欠他的!」
這番話讓賴男的心防崩潰,他掩面痛哭,埋藏心中16年的祕密終於有了宣洩出口,情緒平復後,他俯首認罪,並清楚交代犯案細節。
賴男告訴警方,他還沒跟洪女離婚前,就知道太太與李男關係匪淺,他認為自己會離婚都是李男害的,因此對李十分不滿。2004年4月某天,他在路邊與李男偶遇,2人一言不合,大打出手。
過程中,賴男勒住李的脖子,接著隨手拿起身邊的石頭,往李的頭部重擊,李因此昏厥倒地。賴男見狀,把李男拖到自己的貨車後車廂,載到彰化縣大村鄉某國小附近,並用車內繩索將昏迷的李勒斃。行凶後,賴又開著車,將李的屍體載到自家偏僻的祖厝,並將屍體頭下腳上塞進鐵桶,然後蓋上蓋子,將鐵桶推上車,載到祖厝後方的巷子棄置,一放就是16年。
由於罪證確鑿,賴男很快遭到起訴、移審法院,法官審理後,審酌賴男犯後態度良好,賴的前岳母也支付300萬元,與李男家屬達成和解,最後將賴判刑12年半,讓他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