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「漁電共生」政策大轉彎,因大量案場「有電無魚」恐遭撤照,光電業建言漁電共生應「漁歸漁、電歸電」,政府擬推動「漁電脫鉤」新制,未來光電商只要符合設計指引,即可免除養殖責任、純賺售電收益。朝野立委與民間團體於今 (31) 日召開記者會,痛批漁電從「共生」變「寄生」是本末倒置,質疑此舉將養殖風險轉嫁給漁民,更是棄守政策原則的作法。

立委:漁電脫鉤是向業者投降且推卸責任
立委陳昭姿直言,漁電共生政策推動至今,已出現系統性與制度性的失敗。她引述審計部的查核數據指出,竟有高達七成的案場出現「有電無魚」的荒謬現象,且僅有 4% 通過養殖查核。
陳昭姿批評,「漁電脫鉤」絕非改革,而是政府向業者投降;目前地方已衍生環境破壞、甚至黑道介入等憾事,若政府再拿掉光電業者的養殖責任,那些設計不良、根本養不出魚的案場將徹底無人負責。她強調,政府必須正視並修補制度漏洞,而不是一味放寬為業者解套。
立委洪毓祥則表示,他支持真正的漁電共生,但堅決反對「假共生」。他指出,法律明定綠能設施必須結合農業經營,若走向「漁電脫鉤」,將演變成「賣電者爽收利益,風險全由漁民承擔」的畸形現象,這絕非專業分工,而是赤裸裸的「推卸責任」與政策「空殼化」。
洪毓祥強調,用科技協助漁業發展,成本確實較高,但絕不能因為辦不到就下修標準或選擇脫鉤。他也重申,照顧漁民權益是漁業署的「天職」,即便為了捍衛漁民利益而必須與能源署對抗,他也絕對力挺到底,呼籲公務員應堅守自身部門的宗旨與職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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