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域風機影響居民健康爭議頻傳,更有居民因風機日夜轟鳴,長期失眠暈眩,被迫搬離住了一輩子的家,卻無計可施。其它國家亦有類似受害案例,但可透過訴訟爭取權益,例如愛爾蘭法官裁定風機「夜間必須停機」,澳洲、法國亦有案例判決業者賠償。律師建議,台灣應推動「舉證責任改革」,讓能源轉型不再建立在受害者的犧牲上。環團則呼籲,台灣應該全面停止陸域風機開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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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爾蘭法院首例風機噪音侵權案
愛爾蘭高等法院近期就居民提起的風機噪音私人侵權訴訟,作出重要判決。該案中,兩戶住家長期受到風機運轉噪音干擾,特別是在夜間及清晨,嚴重影響睡眠品質。法院認定,業者僅提出「降低轉速」作為減噪措施,效果不足。被告雖主張風機噪音未超過法定標準,且新提出的測試資料證明影響有限,但法官駁回這些主張,認為該資料缺乏科學嚴謹性。
法院最終裁定,清晨等安靜時段,風機必須採較低功率運轉,以減少干擾。不過,針對夜間時段,法院認為「單純降速運轉也無法穩定達到降噪效果」,甚至會因為風速變化導致噪音忽大忽小,反而加重干擾,因此,夜間若遇到特定風速與風向,業者必須「完全停機」。這主要是為了避免「振幅調變」噪音產生的間歇性「刷刷聲」或「砰砰聲」,比穩定噪音更擾人,也更容易造成睡眠干擾。
此案是當地首例,被視為是風電開發與居民權益衝突的重要指標,愛爾蘭法院強調支持再生能源,但居民也有權維護居住安寧。
澳洲法院認定風場噪音影響健康需賠償
無獨有偶,澳洲維多利亞省最高法院針對巴爾德山風場也做出指標性判決,民眾控訴鄰近的風機不規則地發出「轟鳴」聲,導致失眠與健康惡化,法院認定他們的說詞可信,已下令限縮風場夜間運轉。
法官指出,營運方未遵守噪音許可條件,噪音嚴重干擾居民夜間睡眠,構成妨害安寧。最終裁定風場若不改善噪音,未來不得在夜間運作。法院同時判賠兩位居民共 26 萬澳幣(約新台幣 550 萬元),其中一人獲得「精神痛苦與困擾」賠償,另追加加重賠償,理由是風場方對投訴態度高傲,處理消極。
律師強調,這是澳洲首度有法院針對風場噪音做出限制運轉的判決,具有高度示範意義。判決也提醒企業,若未妥善處理居民健康與睡眠影響,未來恐面臨關閉風場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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