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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華城案/北院裁定柯文哲7000萬、應曉薇3000萬交保

更新時間:2025/09/05 04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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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要聞中心/綜合報導】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、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案,自去年8月底遭搜索羈押。台北地方法院今(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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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要聞中心/綜合報導】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、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案,自去年8月底遭搜索羈押。台北地方法院今(5)天稍早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、應曉薇則以3000萬元交保。2人都限制住居、限制出境出海,不得與同案被告、證人有任何接觸。

柯文哲與應曉薇羈押期10月1日屆滿,兩人先後聲請具保停止羈押,法院4日召開訊問庭聽取檢辯意見,並提解2人到庭。

法院今天中午裁定,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7000萬元保證金後,准予停止羈押,並限制住居,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,及應遵守下列事項:不得與同案被告、證人有任何接觸、騷擾、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;接受如裁定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。

此外,法院也裁定,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3000萬元保證金後,准予停止羈押,並限制住居,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,及應遵守下列事項:不得與同案被告、證人有任何接觸、騷擾、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;接受如本裁定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。

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、柯文哲政治獻金案,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、圖利、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、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、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、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,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,應曉薇總計16年6月徒刑,併科罰金共計新台幣5000萬元,褫奪公權10年。

全案移審後,北院在今年1月2日裁定柯文哲、沈慶京、應曉薇、李文宗4人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。4人並在4月2日、同年6月2日起分別延長羈押2月。

北院在今年7月21日裁定柯文哲、應曉薇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,並禁止接見、通信。李文宗及沈慶京分別以2000萬元及1億8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、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配戴電子腳環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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